飞一般的情小说
a、主角

最后一堂是活动课,初三(三)班的教室里只剩下何佳程一个人。她啪地合上一本小说,长长地伸了个懒腰,手还没有放下来的时候,就看见吴杰走进了教室。

她低头,想把小说收起来,手却有点涩涩地使不上力。

“何佳程。”吴杰叫了她一声。

她抬头,手上还拿着书,看见他手里抓着一个篮球,身旁跟着一个长相甜美的女孩子,是刘小妍。

“吴杰。”何佳程朝他点点头,又低下头去。

“那个。”吴杰挠挠头“作文能不能晚一天交?”何佳程是班上的语文课代表。

这回她头也不抬:“最好还是今天交吧。老师就要批了。”

吴杰长长地“哦”了一声,摇着头转身出了教室,刘小妍跟在他背后。

何佳程坐在椅子上,一动也不动。过了一会,她开始收拾书包。

学校的道路两旁种着高大的法国梧桐,风吹过去叶片沙沙作响。何佳程背着书包在路上走,端端正正的步子,像所有循规蹈矩的好学生。

她又看见了吴杰和刘小妍。吴杰骑着他那辆红色的山地车,刘小妍坐在车座前面的横栏上。

“吴杰你倒是蹬稳一点儿呀,这么摇摇晃晃的吓死人了。”

“还不是因为你老晃”

山地车摇摇晃晃地骑远了。那两个人大笑的声音被风吹过来,飘到何佳程的耳朵里。她轻轻地叹了口气。

她在那条被法国梧桐浓密的树冠笼罩的路上,从这一头走到那一头,又从那一头走到这一头。走到后来,大操场的那一边,太阳金光万丈地落下去了。

何佳程看了看天色,终于慢吞吞地朝校门走去。

天已经暗下去,一路上的霓虹灯都亮起来了。何佳程一边走一边轻轻地哼着歌,一首beyond的喜欢你,被她哼得七零八落不成调子。

她本来是不会唱歌的。小时候学了很久才勉强哼出7个音阶,音准还非常糟糕。到后来音乐老师非常郁闷地看着她,发火又不是,不发火又简直要气死。最后那个倒霉的女人无奈地对她的母亲说,你的孩子是个音盲,我实在无能为力。她音乐专业出身的母亲一气之下开始了对她的魔鬼训练,什么手段都用上了,最终让她学会了唱歌,而且从不走调,因为都不在调上。于是母亲也死心了,任凭她自己去乱七八糟地唱,只是对人说,女儿没有天分。

但是何佳程很喜欢唱歌。她并不觉得自己唱得难听,无论唱什么歌,都非常开心。班上搞活动的时候她总要抢过话筒唱一首,即使下面哄堂大笑,她也自得其乐。

这是她唯一保持了长久兴趣的事情。其他的,无非三分钟热度,今天觉得很好,明天便不好了。她总是匆匆地喜欢上一个什么东西,又匆匆地把它丢弃。

可是这种心情似乎不一样。

她咬着下嘴唇看脚下的一个空易拉罐,抬起一只脚把它踢走了。

也许暗恋总是更持久。

她对那个人保持这种奇怪的心情已经快要三年,现在见到他的时候依然不能直视他的眼睛。

那是班上她唯一一个无法与之交流的男生。而其他的男生总是和她称兄道弟,他们看到她对他的毫不理会,甚至以为两人之间有什么过节。他们问,你为什么讨厌吴杰呢?她不知该如何回答。

她对刘小妍也无法释怀。这个长相甜美的女生与吴杰是班上公认的一对,从他们手牵手在她面前走过的第一天起,她看到刘小妍的时候,都会感到自己头重脚轻。她试图说服自己那是地球引力起了某种科学无法解释的变化,但这个游说似乎没有成功。

她喜欢吴杰哪里呢?她自己也说不清。并不是因为他长相好身材好又会打篮球吧,可是除了这些他还有什么可以让她瞩目的优点呢?她真的不知道。只是莫名其妙地,在一个雨天的晚自习,教室里只剩下他们两个人,她坐在他的后面,看着他的背影,心里就淅淅沥沥地下起雨来。那个时候刘小妍还没有跟吴杰走到一起,她非常隐秘地收敛了自己的一切表情,从此开始对他不假辞色。

那是一种非常绵长的思念。明明他就坐在教室里,可是看着他,她的心思却可以飘出一万里。她想,再也没有比自己更加古怪的女孩了吧。想着想着就自己点头,然后觉得自己更加古怪。

一首歌哼完了,何佳程又开始哼另一首,这回完全不知道在哼什么,可是她哼得非常开心。

b、桥段

何佳程把一张写着“何佳程收”的折了几折的纸条扔进教室后面的垃圾筒里。

很多男生喜欢开朗活泼的何佳程。她样子可爱,性格外向,学习又好,虽然唱歌总是走调,但这样的女孩已经有足够的资本让人注目了。

她跟绝大多数的男生都处得很好,除了吴杰。

在这绝大多数的男生里,大约有三分之一喜欢何佳程,大约六分之一很喜欢她。

于是她经常收到一些东西。

最轻微的就是纸条。这个东西经常出现在她的书包、笔袋、课本等等她翻翻就可以看到的地方。一开始她还是比较高兴的,但长久了便感到十分无趣。

终于有一天她在众目睽睽之下把所有的纸条都扔进了垃圾筒。那以后送来的东西就少了下来。她亦觉得轻松。

喜欢谁,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事么,为什么要把负担强加于人?

她正是这样想着,于是深深地把自己藏起来,只在所有能看到他的时间里,思如光驰,一去万里。

有时学校会组织篮球联赛,何佳程也经常去看,由于有的比赛是在上课时间,所以她偶尔会逃一两堂课。

她似乎是在和其他人一样看球,像所有人一样为自己班级的得分欢呼雀跃,但似乎又有所不同。需要非常细心的观察才能发现,她的目光流连在某一个人身上,只随着他每一次的控球而激荡。

她看了他的所有比赛。有时是早晨,有时是傍晚。一场球因为无数次的暂停和开始而被拉得无比漫长。太阳落下星星升起,聚光灯“啪”地亮了,最后当灯光下的那些欢呼和掌声像潮水一般退去,她坐在看台上看着他和他的女孩一起离开,他们言笑晏晏,而她目光闪烁,所有他们快乐的表情都令她焦躁不安。

后来聚光灯被“啪”地关上了。

她静默地坐在黑暗里,长久地微笑,朝着那两个人离去的方向。

她一个人站在黑暗的篮球场上,手里抱着一个篮球。

她模仿他的动作,运球,过人,上篮。

球在篮框上溜了一圈,从框里落下来,在地上弹起,落下,又弹起。

得分。

总是坐在看台上做出看球的样子,其实只是在看你。现在我连打球的动作都已经可以这么像你,可是依然不敢对你说:我喜欢你。

她自嘲地笑起来。一直以来自己赞许的行为原来是这样的。只敢在没有人能看到的地方模仿他的一举一动,原来自己也只是这样无趣且懦弱的人么?

不。她摇头。不是的。

很久以后,初三(三)班的人依然不能忘记那一堂自习课上的情景:何佳程径直走到吴杰面前,叫他出去说话。那之后顿时“嗡”地响起的不是议论八卦的声音,而多是惊讶,因为他们怎么也想不出,这两个人会有什么样的交集。

她站在他的桌子旁边,感觉到射在她身上的那么多错综复杂的目光。

“吴杰你出来一下。”

她听见自己的声音很空洞地响着。

“我有话跟你说。”

他惊讶地看着她,但什么也没说,站起来跟她出了教室。

道路两旁是高大的法国梧桐,由于前一天的狂风,地上铺满了落叶。他们每一步都踩在沙沙作响的叶子上。他沉默地走在她身边,正如她一直以来梦想的情景。所不同的是梦里他们互相依偎互相说着情话,而她现在要做的却是决离。

后来她已经记不清自己都说了什么,只知道她用自己的语言尽可能清楚地表达了她想让他知道的事,而他始终沉默不语。她只记得自己说过的几个句子,比如“我一直在看你”、“只是想让你知道”和“喜欢你”

有一句话她记得很清楚,那就是她在叙述完所有的爱慕之后,平静地说:“我已经说完了。你可以走了。”

于是吴杰停住了脚步。

她一个人向前走去,把头高高昂起,保持着女孩最后的骄傲和矜持。脚下梧桐落叶沙沙作响,她听不见。只看见夕阳如血,铺下来一条红色的单行道,她视若无睹地走过去,一步一个鲜红的脚印。

脑中反复唱着beyond的喜欢你,她轻声而模糊地哼起来。

“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,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,望向孤单的晚灯,是那伤感的记忆”

粤语太适合歌唱,每一个字的发音都带着铿锵的声响,如同她心中盛放的花朵,每一片花瓣都坚韧得不可摧毁。

她微笑着望向天空。是的,坚韧得不可摧毁。

却又那么柔软。

那一夜她睡得前所未有的安稳。梦里无数的大波斯菊一路盛放到湛蓝的天边,是她从未希冀的景象。遥远的地方有飘渺的嗓音在歌唱,是她熟悉的调子。

“再次泛起心里无数的思念,以往片刻欢笑仍挂在脸上,愿你此刻可会知,是我衷心的说声,喜欢你”

她在睡梦中微笑出来。熹微的晨光从窗帘的缝隙射到她的脸上,是二分之一的明暗。

第二天她走进班里,前一刻还在交头接耳的同学顿时都哑了,从他们疑惑的表情上,她知道,吴杰并没有把她的话肆意传播。

很好。她想。毕竟是我看中的人。

她朝所有人微笑,然后走到自己的座位坐下来。

就这样吧。她低下眼睛想。反正,就要毕业了。

窗外的蓝天上有白云迅速地流过去。

就要毕业了。

后来就是中考。何佳程由于历年成绩优异,被保送本校高中,而吴杰则在考出了一个非常糟糕的成绩之后,不知去向。

她上了高中,依然是循规蹈矩的好孩子。依然有很多人喜欢她,不论男女。即使她唱歌走调,他们还是说:何佳程真是讨人喜欢呢。

他们这样夸她。作为回应她会笑,笑得非常温暖,像春风一样。

上到高二的时候,学习已经很紧张,如果她没有再遇见吴杰,这个人的影子是可以就这么渐渐地淡下去的。

多年以后她回忆那个偶遇,觉得他确实是她生命中注定的劫难,即使刻意躲藏,也在劫难逃。

他们在路上遇见。

他说:“嗨。”

他又长高了,样子倒是没有变。但她看到他身边站着的已经不是刘小妍。这个长发的漂亮女孩她不认识。

她也说:“嗨。”

然后她心情复杂地走开了。他远远地看着,并没有跟上来。

但是是那天晚上他打电话到她们寝室,她接了电话,他说:“我是吴杰。你有空么?”

她没有答,拿着话筒很久,听他说完一堆不知所云的话,最后他说:“你下来好不好?我就在你楼下。”

她放下话筒,心脏剧烈地跳动。她对着镜子随便梳了一下头发,扔掉梳子跑下了楼。

他就站在她们楼下婆娑的树影里。

她跑到他面前,听见他说:“何佳程,我们交往吧。”

第二天,她已经作为他的女友站在他身边,左手的小指上戴着他送给她的尾戒,与他手上的是一对。他们走在灯火流徙的夜市上,她忐忑不安,觉得这样的情景是一个美丽的肥皂泡,脆弱得一戳就会破裂。

“你真的喜欢我么?”她抬头问。

他低头看她,露出一个非常好看的笑容:“嗯。”

于是她开心地挽住他的手臂开始唱歌,唱得支离破碎。他仔细地辨认,终于听出了那是beyond的喜欢你。

“你喜欢这支歌?”他问。

她说:“很好的歌,不是么?以后,我只唱给你听。”

他皱了皱眉头,又笑了,说:“好。”

那么多的光影在吴杰的眉眼之间流过去,何佳程看着他,幸福得哭了。

——她只在吴杰面前哭过两次。一次是他说“好”一次是她说“好”

后来她站在他的面前,看着他手臂上挽着的陌生女子。

那是他们交往两年以后的一个晚上。这一日她的录取通知书寄达,她得知自己将要去一个遥远的城市,便跑去找他。

却看到了这样的情景。

“你已经躲我很久了。”她说“你说有话要跟我说,却总是不说。”

他从那个女子的手中抽回胳膊:“你先走。”

女子看了她一眼,施施然地离开了。

而他看着她,眼神闪躲,默默无语。

她感到自己在一瞬间苍老下去,就像那些武侠电影里的女人一样,一夜之间便白发苍苍。

“你不敢说的话,是要跟我分手么?”

他无言以对。

她朝他笑,眼泪在眼眶里打转。

“我怎么能这么悲惨?竟然被同一个男人甩了两次。”

她的泪水划过脸颊,在霓虹下闪着令人目眩的光。

他也觉得头晕目眩,有一瞬间甚至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离开她。

“对不起”

“你不要弄脏了这句话。它不是你可以说的。”

“你要分手是么?”她说“好。”

灯光下她骄傲地抬起头:“我已经不爱你了,往后我会有新的爱情。但你这一生,都不会再爱上别人。”

他愣愣地看着她,一句话也说不出来。

“也许你会忘记我,但你无法再去爱人。”

她伸出左手,把他送给她的尾戒摘下来托在掌心:“还给你。”手掌倾斜,那枚戒指直落下去,在地上碰出叮的一声。

他看着她离去的背影。

“佳程。”他说“我不会忘记你。”

她的背影滞了一下,但她没有回头。

她在人群里漫无目的地走,眼泪一直流。后来她想到三年前的那个黄昏,想到自己当时的平静,不禁为现在的自己感到羞耻。她擦干了眼泪,走到人行道边坐下,看这一路的人来人往。

他们每一个都行色匆匆。

为什么不停下来呢。她替他们觉得疲惫。

那支歌的旋律又开始在她的耳边回荡,那么动听的调子。

她轻轻地哼起来。

“满带理想的我曾经多冲动,屡怨与她相爱难有自由,愿你此刻可会知,是我衷心的说声,喜欢你”

她又微笑起来了。她抬起头,夜空辽阔,星星闪烁如同天使的眼睛。

她轻声说:“喜欢你。”

满天的星星微笑着。夜凉如水。

c、结局

几年以后,大学毕业的何佳程是一个大杂志社力捧的新进写手。

她写的一些文章登在那本杂志上,很受欢迎。考虑到她的人气,他们决定以杂志增刊的形式,给她出版一本长篇小说,由国内一个著名的插画家给小说配图。

她已经赚了很多钱,给自己买了一套不太贵的单元房,一个人住着赶那部小说,经常整日不出门。

有一天她回家,拿着钥匙要开门,却怎么也打不开。她沮丧地坐在楼道的台阶上发呆。

这个时候她对面的门开了,一个年轻男子走出来。他看见她坐在那里,就过去问她:“小姐,你怎么了?”

何佳程非常苦闷地指了指门:“锁坏了,打不开。”

男子笑了:“原来是邻居啊,住了这么久,还不认识你,真是不好意思。”

“邻居啊,你能不能帮我开门?”她仰起脸问。

“我试试看。”他接过她递上的钥匙。

一刻钟之后,锁终于开了,男子把钥匙还给她,说:“你的锁可能真的有点问题,不想每天都这样开门的话,就换一只吧。”

她在门开的那一刻就开心地笑起来:“谢谢你。”

他也笑:“不客气。”

她钻进门里,关门的时候又探出头:“没问你名字呢。”

“谢晓。”他关了自家的门“大家都叫我小谢。你呢?”

“我叫何佳程。”她说“以后多关照呀,邻居的小谢先生。”

他大笑着走下楼去:“你也多关照,邻居的小何小姐。”

他们果真互相关照。他在一个研究所工作,很忙,但总会抽空帮她把沉重的纯净水搬上楼,而她亦会在他下班回家腹中空空的时候,送些饭菜到他家的饭桌上。

两个人都是单身,有时谈论到恋爱心得,居然发现彼此很有共同语言,于是都恨不能早点认识。

他知道了她是个写手,便很关心她的小说。

“小说出版的事,怎么样了?”

“年末就可以出版了吧。”

“恭喜啊,说的是什么故事?”

“这个啊嘿嘿,基本上是个自传呢。”

“是吗?那你写完了我一定要看。”

他们都很忙。他忙忙碌碌地做他的实验,她忙忙碌碌地写她的小说。但两个人只要遇见,都要花点时间交流一番对恋爱新的心得。

他说:“要找一个可靠的人才好。”

“是啊。”她点头赞成。

她说:“没有什么比默契和信任更重要了。”

“耶!”他伸出大拇指。

她喜欢他,他亦喜欢她,只是两人都未曾说出口。

后来她的小说出版上市,销路不错。他到书店买了一本回来敲开她家的门要她签名。她拿着签字笔在扉页上龙飞凤舞地写上“何佳程”三个字的时候,他忽然问:“你写的这个人,现在还爱着么?”

她摇头:“年少时的事了。”

“哦”他若有所思。

她把笔搁在桌上,它却滚下去了。两人同时伸手去捡,又在触到笔的同时停了下来。

他抬头看她。

“何佳程”

“嗯?”

“你觉不觉得——我们没有理由不在一起?”

她愣了一下,笑起来:“是啊,我们没有理由不在一起。”

d、终幕

时间从何佳程唱喜欢你的那个黄昏开始计算。

很多年以后。

那个叫做吴杰的男人依然孑然一身。这些年来他辗转在几个城市和几个女子之间,他不能放弃其中的任何一个,于是最后每一个女子都放弃了他。

于是在一个冬天的夜晚他独自踏着积雪回家,路过地铁旁的书店时,掏出钱包里仅剩的二十元钱买了一本架上摆放的新出版的小说,仅仅因为它的书名可笑地叫做喜欢你。

他步履蹒跚地夹着公文包,经过那些暗下来的路灯,回到他冷寂的家。那里也是暗的,没有人在等他。

他开了灯,开了音响,放下公文包,疲惫地在沙发上坐下。

有旋律慢慢地从音箱里流出。很熟悉。他想。

“细雨带风湿透黄昏的街道,抹去雨水双眼无故地仰望,望向孤单的晚灯,是那伤感的记忆”

beyond的喜欢你。

他忽然想起了某个唱过这支歌的人。当时她把它唱得那样支离破碎。这么多年以来她早已被他抛在脑后,但此刻他再也记不起其他的女子,只想回忆她。

他匆匆地在记忆中搜索关于那个女孩的零星片断,但她的音容笑貌早已在岁月中蒙上厚厚的尘垢,他独自坐在黑暗中一次又一次地清理脑中画面的碎片,但那些回忆像是刻意做旧的照片,每一张都泛着可疑的光,他不知道那些依稀留痕的话哪些是真哪些是假,但令他悲伤的是,她的每一个笑容里,都带着不容置疑的爱情。

还是少年的他看着她的背影说:“我不会忘记你。”

这么多年以后,这个他们相识的城市里下起了一场罕见而浩大的雪,他的心像是一片荒漠,大风吹过只有空荡的呼啸,所有的记忆都在告诉他:你真的一语成谶。

他想起那个遥远的黄昏,她说:“喜欢你。”

喜欢你。

他忽然想起那本小说的书名,于是把包里的东西倒了一地。那本书跌在地上。

喜欢你。

封面上,在应该写着作者名字的地方,写着:何佳程。

他匆匆地翻着小说,无数似曾相识的情景争先恐后地闪现,那个女孩的面孔一点一点地清晰起来,最后清晰成一张微笑的脸。

是的,这就是她的脸。他曾爱过的,她的脸。

“我已经不爱你了,往后我会有新的爱情。但你这一生,都不会再爱上别人。”

故事的最后,独自离开的女主角如是说。

他沉默着。过了一会,他放下书,站起来,走到门边,关上了灯。

黑暗里这个男人痛哭失声。两千公里之外,他爱过的那个女子正接受她爱着的男人的求婚。

[2006、7、12] 展开全部内容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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